主辦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機關: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文號:主普管字第 1120400654 號調查類別:指定統計調查有效期間:114年12月底
環保支出調查
政府部門調查表
調查資料標準期間:111年(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)
1. 統計法第15條:統計調查之受查者無論為個人、住戶、事業單位、機關或團體,均應依限據實答復。2. 本表所填資料均予保密,除供統計目的之用外,不作其他用途。